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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欧派家居换经销商,定70多件货最终到9件

2020-03-30 09:00:57 中国家居网 m.jooioo.com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刘先生提供线索称,自己于18年8月在红星美凯龙淄博昌国商场的欧派全屋定制店购买了近三万元的家具,开始代理商承诺12月份进行安装,但是由于代理商更换,安装一直延期到了现在。

据刘先生回忆,从18年8月份交了1000元的押金后,后来又在红星美凯龙交了7800元的家具费用,在这之后还在欧派家居店内交了两万元。“前前后后定了七十多件货,最终到了的却只有九件。本来可以按计划住上新房,现在没有家具,我们只能一直住在外面。”刘先生对欧派全屋定制店的做法表示无奈,“联系了之前的代理商,他让我去找新的代理商,后来再打就没人接了。”记者也试图联系过欧派衣柜的原代理商赵先生,但一直没有人接。

红星美凯龙欧派家居换经销商,定70多件货最终到9件

记者看到,刘先生手头上现有的票据包括一张由原来经销商开的两万元的粉色收据,还有一张黄色的红星美凯龙淄博昌国商场的收据。随后,记者联系了欧派衣柜的现任代理商吴先生,吴先生表示,自己在12月底刚刚接手了欧派衣柜的代理,对于之前的情况并不。“现在货还没到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工厂发货还没来齐,另一个是消费者的货款没有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交给商场。”吴先生说,“之前很多消费者的货款都直接给了原来的经销商,而没有交给商场,所以我们现在只能优先处理有商场收据的消费者的货物并尽快安装,而手头上有原来的经销商开具的收据,即没有盖公章的粉色票据的消费者们,需要把收据给我们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工厂才能发货。”吴先生表示,对于此事,他也正在积极地和工厂以及原来的消费者进行沟通,并希望能够协商处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方博。他表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时与经销商签订了合同,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上的条例执行,逾期支付货物或者没有按时安装到位的,消费者将受到补偿;另一种情况是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商家开具的盖有公章的收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论经销商如何变更,都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全部的货物,新的经销商也有义务承担起这部分责任。”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旭峰表示,“商家内部的问题应当由商家自己协调,这张粉红色票据依然具有法律效益,消费者可以凭借票据,找新的代理商索要相应的货物。”

(齐鲁晚报· 记者 马玉姝 实习生 夏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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